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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求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2-03-07 18:4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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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为落实《生物安全法》,按照有关工作安排,我委委托中国疾控中心组织起草了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称《目录》),拟取代原卫生部2006年印发的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研提意见的公民、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电子邮箱lijing@chinacdc.cn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或说明。


附件: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(征求意见稿)修订说明

   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
2021年12月30日

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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